服装店商标侵权索赔案

原告:Aliign Activation Wear, LLC (AAW)

被告:lululemon athletica Canada, Inc. 和 lululemon USA, Inc. (lululemon)

在AAW 起诉lululemon 商标侵权索赔案中,AAW的反向混淆理论指的是AAW的商品的消费者可能会认为商品是由lululemon制造或赞助的;AAW的正向混淆理论指的是消费者可能会认为AAW在某种程度上是lululemon 产品的来源或赞助商。

1. 地方法院裁定,陪审团无法认可AAW 反向混淆理论。确定是否存在反向混淆的可能性,需要核对多个因素,但不需要证明每个因素都支持其占上风的地位。有几个因素使地方法院得出这个结论。AAW 未能合理谨慎提出事实证明 AAW 商品的消费者可能会认为这些商品是由 lululemon 制造或赞助的。

  • 在这种情况下,最重要的因素是公司产品被销售给消费者并被消费者接触的方式。记录反映lululemon 主要通过自己的网站和块链商店销售其 Align 瑜伽裤,并在特定的瑜伽工作室有限销售。 而AAW主要通过自己的网站销售其产品,并且在2014 年在 Urban Outfitters 销售。两家企业几乎没有任何营销重叠或分销渠道重叠,没有迹象表明存在严重的反向混淆。
  • lululemon 出售的 Align 裤子通常附有显著且独特的 lululemon 商标或公司名称,进一步减少混淆的可能性。
  • 没有迹象表明 lululemon 是故意侵犯 AAW 的商标的,也没有迹象表明 lululemon 先前认识 AAW 的商标。自 2008 年以来,Lululemon 一直在使用“Align”这个词,当时与其瑜伽垫一起推出,比 AAW 开始销售服装整整早了三年。lululemon 在推出 Align 瑜伽服装系列之前进行了商标搜索,但没有搜索到 AAW 的 ALIIGN 标志。
  • 尽管多年来双方一直使用它们的商标,但没有实际混淆的证据表明存在反向混淆。事实上,Aliign 提供的一封电子邮件作为证据实际混淆实际上证明了相反的情况:潜在客户是绝不会混淆 lululemon 对“Align”一词的使用和 AAW 的使用标记的。
  • 两家公司的瑜伽产品都远比其他瑜伽产品更贵,因此人们会期望消费者在购买Aliign或 lululemon 产品之前获得更高程度的关心,这也减少了混淆的可能性。
  • 即使 AAW 关于有利于其的因素被证明是正确的,但其它的有利于lululemon 的Sleekcraft 因素显然超过了这些因素,例如关于理性的消费者是否可能相信AAW 的产品隶属于 lululemon 的产品的问题,不存在争议。

2. AAW 未能就其正向混淆提出可审理的事实问题理论。 AAW 将其正向混淆理论建立在与反向混淆理论相同的分析之上混淆理论,并且如上所述,该分析有利于 lululemon 根据记录,任何明智的消费者都不可能相信 AAW 在某种程度上是 lululemon 产品的来源或赞助商。

3.最终,地区法院正确裁定支持lululemon AAW 初始兴趣混淆理论。 AAW 专注于关于网络购物者最初利益混淆的上诉争论,它必须证明线上购物者会被 AAW 依赖的谷歌搜索结果搞糊涂。然而,谷歌搜索显示,当消费者在线搜索“align 裤子”或“align yoga裤子”,他们得到的结果清楚地表明了该页面的产品是 lululemon 产品。 这种明确的标签明显减少了消费者的混淆。 页面还提示消费者,这是“Align”一词的搜索结果,且同时也提供消费者“Aliign”一词的搜索结果(如果消费者想要搜索“Aliign”一词)。因此想要搜索AAW 产品的消费品不可能被 lululemon 产品搞糊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