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什么要申請返美許可證?
- 身份調整期間的移民如果離開美國,會被自動認為放棄身份調整,為了保持身份調整進度,離開美國時必須申請返美許可證;
- 部分非移民或非法移民離開美國后沒有辦法在本國獲得美國簽證,在離美時需要申請返美許可證.
2. 適用于:
- 已提交I-485身份調整申請并等待綠卡面談的移民出國以前申請的旅行文件,申請者無綠卡身份(有綠卡身份并計劃出國半年以上的請申請回美證);
- 已提交并通過I-821臨時身份保護并通過,或是給予T或U非移民身份;
- 已申請政治庇護身份
- 擁有暫緩遣返DACA身份的非移民;
- 家庭團聚計劃受益者;
- 獲得臨時居民身份的非法移民;
- 一般情況下不能獲得簽證的外國人出于緊急人道主義或國家安全考慮在國外申請到美國作短暫停留。
返美許可證申請期間不能離開美國,否則申請會被自動認為放棄。持以下有效身份類別不需要申請返美許可證,其身份調整會保持,但是在進入美國時必須出示有效的非移民簽證: H-1, L-1, L-2, K-3, K-4, V-1, V-2, V-3。
3. 以下情況不能申請返美許可證:
- 持J-1簽證并受兩年回國限制的非移民
- 處于被驅逐狀態,除非DACA允許暫緩遣返
注意:返美許可證只能允許你抵達美國海關口,并不能保證你準許入境,檢察官會查看你入境身份以及是否有不許入境的情況,從而判斷你能否入境。
4.出國目的:
申請返回許可證不能以旅游為目的。一般申請者理由只能是緊急人道主義原因或者有助于促進國家利益。暫緩遣返的移民出國可以是學習目的,工作目的,以及人道主義原因。人道主義原因包括:
- 去國外獲取醫療救助
- 參加親人葬禮
- 拜訪患病親屬
5. 申請流程:
提交I-131表格及相關文件,按需提交更多文件
面試(很少情況下需要)
在美國境內申請返美許可證不需要去作生物技術識別,但國外申請者需要打指紋
6. 政府費用:
I-131表 $360 (14歲至79歲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