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e Tan

联邦巡回法院要求确定美国专利法是否排除“非人类”发明者

泰勒创建了一个人工智能系统,并将其命名为 “达布斯” 。“达布斯” 创造了两项独立的发明:“神经火焰”和“分形容器”, 泰勒为这两项发明申请了专利保护。其实,泰勒本来可以声称自己是两项专利的发明人,美国专利商标局不会对此提出异议,其他人也没有资格质疑这一点。但是,因为泰勒只是创建了“达布斯”,而“神经火焰”和“分形容器”是“达布斯”发明的,并非出自泰勒本人的脑洞,因此他在申请专利时拒绝将自己作为发明人,而是将“达布斯”作为发明者。随后,美国专利商标局以“美国专利必须是人类发明者”为由,拒绝了这两项专利申请。 为“达布斯”申请“神经火焰”和“分形容器”两项专利被拒绝后,泰勒向地区法院提起诉讼,但地区法院站在了美国专利商标局这一边,并以简易判决驳回了此案。而后泰勒继续向联邦巡回法院提起上诉。 泰勒认为:美国专利商标局不接受人工智能可以作为发明者的这个做法,与专利法、国会意图和宪法完全不符;地方法院不恰当地诠释专利法,将整个类别的创新排除在专利法保护之外,会阻碍创新、限制泄露商业秘密和新产品的商业化。泰勒提出的论点从对专利法的分析开始:(1)该法中没有任何内容要求专利必须是人类发明者发明的; (2) 该法案中的任何内容都不需要意念想像。相反,专利系统的设计是为了创建一个开放的激励领域,以普遍鼓励创新、披露和商业化。将人工智能创造的发明排除在专利领域之外,会阻碍专利制度的这些目标。 然而,有一个问题:2011 年,美国发明法案(美国法典 35第100 和115条款)包含了对“发明者”一词的新定义,要求发明者必须是“个体”,并要求每个发明个体提交发明者声明或联合发明者声明;该法案还为发明者提供了二元性别识别:“他或她自己”。这些变化表明了专利要求必须是人类发明者,但也有许多案例将“个体”解读为包括人类和非人类。此外,法律允许在发明者无行为能力的情况下进行替代声明。在这种情况下,泰勒代表“达布斯”提交了替代声明。 该案的口头辩论可能会安排在今年的夏季。 by

申请H1B指标的要点

H1B 指标申请季很快就要来临,没有人想要处理RFE,因此有必要采取一些预防措施来避免RFE 或者NOID, 这样可以节约时间,工作量,成本和减少批准被推迟的时间。 普通的H1B 申请要求: 受益人的资质; 状态的维持; 专业岗位; 管理岗位的1 级水平工资; LCA和工作职责不匹配; 不同等的教育先决条件; 基于简历的工作评估。 应该确保的要点: 确保受益人是在国外认证的学校或教育机构接受的教育,并获得等同于美国的本科或以上学历。 如果受益人接受的教育不同于美国的教育规范或者是少于4年,要提供岗位专业技能的美国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学术和工作经历的评估。 确保岗位工作职责足够完整和细节化,符合特殊岗位的要求,包括建立岗位特性的专业意见。 确保LCA的SOC代码和次代码对应岗位的工作职责。 应该避免的要点: 如果授予美国硕士学位的教育机构是私立的或营利性的,那么请不要在硕士学位指标下提交指标申请。 不要把不同等的教育规范或没有任何专业技能的商业管理学位作为特长技能岗位的先决条件。 如果工作职责包括管理的责任,请不要选LCA的1级水平的工资。 如果岗位的先决条件要求本科加上4年的特长技能岗位的工作经验,那么不要选2级水平工资水平。 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