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e Tan

谈谈签署婚前协议

婚前或婚姻期间双方订立的协议一般是可以执行的,条件是:一、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呈现;二、双方必须亲笔签署同意;三、协议还需通过具有法律效力的方式进行记录、确认或证明,以确保其中条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尽管在纽约州撤销婚前协议比较困难,但这并不意味着它完全不可能。法院已经指出的几种可以撤销婚前协议理由包括:欺诈行为、胁迫手段、导致明显不公的极端行为,以及协议内容本身的公平合理之处。 与众多其他州的规定不同,纽约州并未将双方公开全部财务信息作为婚前协议具备有效性的先决条件。虽然双方没有责任一定要各自互相全部公开财产, 如果有一方自愿公开财产, 则必须诚实,如果内容不诚实,则可能构成欺骗,如果一方依赖了这些揭示给他/她的财产数据,所签订的婚前协议这可能带有欺诈的性质,而被无效。比如夫妻双方同意房产当时市值为80万,并同意平分增值部分,而实际房产价值在50万,在庭审时,法庭可以认为该方故意误导,而裁定该条款无效。 对于是否咨询自己独立的律师,即便没有各自独立咨询自己的律师,也并不足意构成协议无效,但是这些情况可以成为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会考虑到不利因素。如果双方各自有独立咨询过自己的律师,这通常被视为协议双方在充分了解自己权益的基础上自愿签署了协议。 签署协议的时间,即便时在即将举行婚礼之前,也不会是必然无效,但是如果与其它问题结合起来,可能让协议带有威胁的性质,要么签协议,要么不结婚。为了确保婚前协议的有效性,建议双方在婚礼前够长的时间内签好婚前协议。 婚前协议不会仅仅因为其片面性而被撤销。一份实质上公平的婚前协议几乎永远不会被撤销,因为当事人通常不仅需要证明在执行过程中的过分行为,还需要证明过分行为导致了明显不公平的协议。因此,确保婚前协议可执行的最简单方法就是公平合理。最安全方法是双方不要拖拉搁置签署婚前协议。 by

在美国,离婚时,应该如何处理所经营的共同商业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包括共同的商业经营时,离婚财产分割变得复杂棘手。 法院的职责是要进行公平合理的分割,并不鼓励离婚双方继续共同进行商业经营,除非双方自己达成离婚协议。 如果双方不能达成继续共同经营的协议,法院一般会根据各自的贡献大小,决定单方收购或全部出售进行分割。 因此,如果双方决定继续合伙经营,在双方谈判协议时,进行具体详细的谈判和协议尤为重要。协议应该包括,企业怎样做决定,双方各自的责任是什么,如果需要更多资金投入时如何处理,如何处理债务,更重要的是,如果一方需要退出时,应该如何进行,在什么时间和以什么方式退出,那时可以有一方买出另一方吗?买出的价值如何决定?双方是否要事先拟好买出协议,一旦触及买出条款,即进行买出程序。 如果离婚双方事先没有考虑共同经营的商业财产,就进入各种离婚程序,最后法庭只会给出2种选择,要么一方买出另一方,要么双方都卖掉企业,对卖出的金额进行分割。 对于双方都想拥有企业经营权的情况,法庭会考虑是谁最先设想了企业的经营,以及双方各自的能力,谁更会成功经营,谁更有财务和人脉资源等等。 如何对退出方进行合理补偿,一个关键概念是“对持有人的价值”,比如一方拥有合伙人股份,另一方对该方事业成功做了支持作用,法庭会划分一个合伙人股份的百分比给做支持的一方。 如果离婚双方用在法庭打官司的方式解决分割,双方必须考虑请专家证人的费用,最后法官还是可能决定卖掉该商业经营是解决的方法。 因此,在离婚期间,对处理共同拥有的企业的复杂问题需要精心策划,通常还需要创造性的解决方案。关键是在处理这种情况时,要清楚地了解法律和财务方面的影响,同时还要考虑到情感和关系方面的动态变化。无论决定是继续经营、选择收购、出售还是关闭,每条道路都有其自身的挑战和潜在回报。最终的目标应该是达成一个公平的解决方案,让双方都能更快的继续新的生活和事业。 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