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 12 个月返回”的规定是什么?
一旦外国人是永久居民,绿卡(表 I-551)就是在出国后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再次进入美国的重要文件。 其中一个规定是,I-551 绿卡在国外一年后不再是有效重新进入美国的文件(即使未到期)。 “一年”规则有 2 项要求,如果(a)出国后一年以内的,绿卡就是重新入境的适当文件,而第二项要求是(b)当事人在临时离开后还会返回到在美国的合法永久居所。 其实真正的规定是,绿卡持有人必须每年有“大部分的时间”住在美国,从而表明他们“意图”永久居住在美国。 这个决定无论是(a)在重新返回时询问绿卡持有人(b)会发出书面警告(盖在护照上的印章或记录在电脑中的文字),或(c)在美国境外旅行时试图没收绿卡– 这些全部取决于美国机场移民官的判断。 移民规定不包含在其中 – 他们在许多地方记载:移民局/国际法协会,美国移民局/ INS 政策,移民官意见(4+不同法院级别)和 CBP 政策。虽然你不会在移民法中找到这个确切的措词,但机场移民官员使用的逻辑是,通常 12 个月被认为是一年 7 个月。 通常在二次检查中移民官会提出询问,在美国以外的国家旅行不需要 6 个月或更多的时间。 一些机场移民官甚至不喜欢 3-5 个月在国外的旅行 – 他们会认为你不在美国境内就不能保留你的绿卡,所以他们有100%的权威质疑你是否有意图永久居住在美国。 在 2-3 个月以上的旅行后重新进入美国时,最好携带一个与“美国有关”的文件夹。大多数人认为只提交美国纳税申报表和维持美国银行账户就可以足够构成与“美国有关”,其实根本不是这样的,你还是需要携带以下文件。(以下列出了美国的 TIES TO AMERICA 文件)。 •往返机票; •出售或转让的财产或国外业务; •在美国购买汽车; •在美国有汽车保险或医疗保险或人寿保险; •在美国购买的物业或业务; •在美国维持银行账户; •在美国每年提交的绿卡显示美国•维护国 I. 或美国国家驾驶执照; •在美国每年提交的绿卡显示美国地址的报税表; •维护国 I. 或美国国家驾驶执照; •证明你有美国医生的病历记录(离开前看医生,保存收据); •在离开之前(甚至几周),在美国有工作或志愿者职位; •即使在国外学习英语; •在美国的账户如 Netflix 或美国图书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