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言论自由是受美国宪法保护的,但具体怎么保护,是由一个个实例体现的。其中比较出名的就是普利策与美国总统老罗斯福之间的斗争。 1908年, 为支持民主党的竞选, 打击共和党后选人塔富 (Taft), 普利策拥有的, 当时美国最大, 最有影响的报纸 “世界” 连续报道了共和党总统老罗斯福在巴拿马运河工程上可能有腐败. 当时为了有权在巴拿马修运河, 美国政府付给一法国公司4千万美元, 来购买该法国公司在巴拿马的土地. JP 摩根 是这笔买卖的中间人. 但有传言说JP 摩根没给法国公司4千万, 而是事先已将法国公司低价卖出,将4千万装了自己的口袋. 巴拿马运河工程的游说人, 老罗斯福的妹夫, 以及塔富的兄弟, 都可能从JP 摩根收利. “世界” 详细报道了这个传言, 并配以编者评论, 质问谁从巴拿马运河工程拿了钱. 那时, 老罗斯福的总统任期还只剩几个月, 老罗斯福对普利策本来早就恨得咬牙, 普利策不仅多次批评他军事狂妄主义, 而且还指责他代表少数富人的利益. 老罗斯福决定利用任期的最后三个月权力,给普利策颜色看看. 老罗斯福招来他的总检察长斯第门森, 指示他研究研究是否可用刑事诽谤罪, 把普利策关进监狱. 斯第门森,曾经是很能干的公司法律师, 也直觉并没有联邦刑事诽谤的法律, 不过仍然答应想办法. 老罗斯福又马不停蹄的给上下议院写了一封特别的信, 要求国会对普利策进行特别调查. 但令他失望的是, 国会反应并不热烈, 没加任何评论就把信退给了他. 老罗斯福并不气馁, 他找来所谓几个受害人, 包括他的妹夫, 准备进行以州法律为基础的刑事诽谤进行起诉. 老罗斯福准备刑事追究普利策的风声传到普利策那里, 普利策虽然担心, 却没有退却. 一方面他准备应战—法律战, 另一方面,利用手里的舆论优势, 占据道德高地. “世界” 于是立即发表一篇雄辩的编者评论 “罗斯福先生他错了.” 编者评论道,罗斯福先生不能钳制“世界”的口, 国会应该调查巴拿马运河交易. 罗斯福先生对 “世界”的起诉是对“世界”的恭维, 因为这是美国历史上第一次, 总统以过时的法律, 在缺乏国会立法得情况下, 以刑事诽谤罪来打压公民对政府批评行为,或与政府做生意的人的批评. 即使英国国王,或德国皇帝也从来没有这样得权力. 但罗斯福却在缺乏法律的情况下, 以地球上最强大政府的权力来钳制出版自由, 他的借口是政府被诽谤了, 因为他以他个人成为了政府本身. 也许“世界” 的老板会被关进监狱—如果罗斯福的威胁成功的话, 但是监狱也不能阻挡”世界” 领导言论自由, 出版自由, 自由人民的旗帜. “世界” 不会被沉默. 战斗打响, 双方都不敢懈怠, 因为老罗斯福是冲普利策个人来的, 斯第门森紧只得密锣鼓调查收集普利策的诽谤证据. “世界”当然也派出人马到法国和巴拿马去深挖政府腐败的证据. 在美国,能否进行刑事起诉, 必须由大陪审团决定是否有足够证据。 在老罗斯福的坚持下, 差不多整个司法部都行动起来, 准备两个大陪审团, 一个在纽约市, 一个在华盛顿特区, 以提高成功的几率,如果一个失败, 另一个可能成功. 大陪审团听证在保密中进行,许多证人被传呼做证. 虽然听到这样的风声,普利策的律师们一直还是无法弄清联邦政府进行刑事诽谤诉讼的法律基础, 因为根本没有这样的法律. 随着证人被传呼,情况才变得清楚起来. 虽然政府对大陪审团听证保密, 普利策的律师们从各种证人出庭通知中,通过对证人组成的分析,找出了老罗斯福政府准备使用那条法律做依据.原来在一本积满灰尘的老旧的联邦法的书中, 记录了一个1825年的联邦法律, 即联邦政府有权刑事起诉在联邦土地上犯的违法行为. 这个违法行为可以是违犯任何州法律. 但所违犯的州法律必须在1825年前就存在. 该联邦法律从来没有被用过. 马里兰州有个1802年关于诽谤的法律, 纽约1805 有个关于诽谤的法律. 普利策的律师们立即将这个发现提供给当时各大报纸, “世界” 更是发表评论, “联邦政府在一个古老法律之下起诉“世界”, 表明联邦机器已完全成为独裁总统的私人娼妓.” 其它媒体也对此深感愤怒, 觉得总统太过分了. 另一方面, 斯第门森在纽约的大陪审团很不顺利, 几乎每个传到的证人都选择第五修正案, 沉默的权力, 而拒绝作证. 斯第门森不得不得出结论, 对普利策的刑事诉讼证据不足. 对此, 老罗斯福很不高兴. 他决定加大对华盛顿大陪审团的压力. 1909年2月, 华盛顿大陪审团终于得出结论, 对普利策诽谤老罗斯福, 老罗斯福的妹夫,新当选总统塔福和塔福的兄弟的指控成立. 华盛顿法院接着批准了逮捕令. 消息传来, “世界” 立即指出, 不论是罗斯福,还是普利策, 都是有限的存在。“世界”不是,在他们死后很久, “世界”仍然会存在, …
普利策如何捍卫新闻自由的-普利策老罗斯福总统之战 Read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