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4申請EAD
滿足條件
可以申請EAD的H4持有者配偶至少應滿足下面一條:
- I-140已被批準
- 或以H-1B簽證工作超過6年限制并合法繼續工作
申請流程
- 填寫申請表 I-765 (附支票$380給USCIS, 注:申請C(26)類別不能和I-485同時申請)
- 提交以下輔助文件:
申請者證明H-4身份的文件 | 最近一份I-797或I-94 |
政府提供的帶有頭像的證件 | 最后一份EAD卡
護照帶頭像一面 帶頭像的出生證明 一份國外簽證頁面 在美國辦理的帶頭像的證件 |
申請者 和H1B配偶的關系證明 | 結婚證書(如果是美國以外的結婚證書,需要進行翻譯,并且翻譯員要確認翻譯信息的完整和準確,以及證明翻譯員具有翻譯資格) |
H1B配偶所需材料 | 含有I-140已被批準信息的I-797
或滿足AC21 106(a)和(b)條件獲得合法延期的證明,包括: 1. H-1B配偶的護照,之前一份I-94以及所有I-797和I-129 2. H-1B配偶合法延期的證明: · 如果正在申請勞工證:提交一份文件證明申請勞工證的時間比六年合法期限到期日至少早365天,可以從DOL網站上下載或者提供DOL回復的勞工證申請狀態; · 如申請如果勞工證已被批準:則需提交一份最新I-797證明I-140申請時間在勞工證批準時間的180天內 · 如果H-1B配偶不需要申請勞工證, 則需提交最新I-797證明其I-140申請時間比六年期限到期日至少早365天,且還在處理之中 3. 申請者2張兩寸護照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