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可能在成为美国的合法永久居民(绿卡持有人)后,暂时离开美国,而疫情等各种因素的影响,绿卡持有人停留在美国境外的时间较长。美国移民局可能会认定其放弃了他们的美国绿卡。如果您希望返回美国,可以申请返回居民 (SB-1)签证并重新获得绿卡。
如何申请 SB-1 签证
要重新获得绿卡,您需要证明您仍然有资格获得绿卡,并且您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 当您离开美国时是绿卡持有人;
- 离开美国并打算返回;
- 在您不在期间与美国保持联系;
- 出国旅行只是暂时的,由于您无法控制的情况而无法返回美国。
如果您在美国境外超过一年,需填交国务院表格 DS-117,并出示:
- 您出国旅行日期的证据,例如您的机票副本或护照印章;
- 您的绿卡(I-551 表格);
- (如果您在离开美国之前申请了)过期的再入境许可;
- 证明您不打算放弃身份并保持与美国的联系的证据,例如银行账户或其他财务联系、纳税申报表、企业或房屋所有权等;
- 证明您的出国访问因您无法控制的原因而延长,例如医疗记录。
提交 DS-117 表格后会发生什么
提交申请后,您将与领事官员进行面谈,并可能会获得有关在哪里进行体检的指示。在面谈时,美国领事官员将确定您是否有资格成为返回居民。该官员将审查您提交的文件,并询问有关您离开美国时的原始计划以及您在国外逗留时间延长的原因的详细信息。
如果官员确定您不打算放弃您的美国居留权,并且您在国外的逗留时间因您无法控制的原因而延长,您的返回居民申请将被批准。然后,您可以继续申请SB-1返回居民签证 (提交DS-260)。
批准返回居民申请后
在您的返回居民申请获得批准后,您仍然需要获得新的美国入境签证(提交DS-260) 并支付移民签证费。一旦您的 SB-1 签证获得批准,您必须在签证到期前进入美国。如果您不这样做,将很难有资格获得另一个返回居民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