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委员会诉讼程序1930 年根据《关税法》创建,此后一起存在,在近二十年里极其盛行。虽然不是美国宪法第三条规定的法院,但国际贸易委员会仍被授权进行类似法院诉讼的诉讼程序。就统计数据而言,地区法院案件的数量是国际贸易委员会的数倍。地区法院的诉讼数量波动很小,但国际贸易委员会的情况不同,它的诉讼数量,尤其在近二十年里,已经增加了数倍。
为了更好地理解为什么国际贸易委员会越来越受欢迎,我们需要了解它和地区法院的案件在诉讼程序方面的差异。一是地区法院诉讼的和解率高于国际贸易委员会。二是当案件进入审判阶段时,所有当事人都将出现在法官面前,而不是陪审团面前。三是国际贸易委员会的诉讼速度:它的解决时间更快,这对企业来说至关重要。四是专利权人更高的胜诉率也导致他们的律师将注意力转向国际贸易委员会。五是得益于美国海关,国际贸易委员会的决定得以高效执行。
总而言之,即使选择国际贸易委员会调查存在多种风险,但根据客户的需求,经验丰富的律师可以利用国际贸易委员会诉讼程序的优势以及其与地区法院诉讼的差异,将其变成手中有力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