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离婚时,应该如何处理所经营的共同商业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包括共同的商业经营时,离婚财产分割变得复杂棘手。

法院的职责是要进行公平合理的分割,并不鼓励离婚双方继续共同进行商业经营,除非双方自己达成离婚协议。

如果双方不能达成继续共同经营的协议,法院一般会根据各自的贡献大小,决定单方收购或全部出售进行分割。

因此,如果双方决定继续合伙经营,在双方谈判协议时,进行具体详细的谈判和协议尤为重要。协议应该包括,企业怎样做决定,双方各自的责任是什么,如果需要更多资金投入时如何处理,如何处理债务,更重要的是,如果一方需要退出时,应该如何进行,在什么时间和以什么方式退出,那时可以有一方买出另一方吗?买出的价值如何决定?双方是否要事先拟好买出协议,一旦触及买出条款,即进行买出程序。

如果离婚双方事先没有考虑共同经营的商业财产,就进入各种离婚程序,最后法庭只会给出2种选择,要么一方买出另一方,要么双方都卖掉企业,对卖出的金额进行分割。

对于双方都想拥有企业经营权的情况,法庭会考虑是谁最先设想了企业的经营,以及双方各自的能力,谁更会成功经营,谁更有财务和人脉资源等等。

如何对退出方进行合理补偿,一个关键概念是“对持有人的价值”,比如一方拥有合伙人股份,另一方对该方事业成功做了支持作用,法庭会划分一个合伙人股份的百分比给做支持的一方。

如果离婚双方用在法庭打官司的方式解决分割,双方必须考虑请专家证人的费用,最后法官还是可能决定卖掉该商业经营是解决的方法。

因此,在离婚期间,对处理共同拥有的企业的复杂问题需要精心策划,通常还需要创造性的解决方案。关键是在处理这种情况时,要清楚地了解法律和财务方面的影响,同时还要考虑到情感和关系方面的动态变化。无论决定是继续经营、选择收购、出售还是关闭,每条道路都有其自身的挑战和潜在回报。最终的目标应该是达成一个公平的解决方案,让双方都能更快的继续新的生活和事业。

Leave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