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克曼法官:调解协议在上诉中扮演日益成功的作用
近年来,在上诉法院的主导下,上诉期间调解的使用越来越广泛,也越来越成功。累计95%的民事案件都会以和解解决,这是不争的事实。 根据法庭管理主管的2023 年度报告,纽约州最高法院审理的 165 101 起民事案件中,有 33 632 起(即 20%)以和解方式结案、仅有 1,322 起由判决解决,占总处理量的不到 1%。其中以人身伤害和合同案件的和解率为更高,这可能是因为当事人有能力评估违约责任和可获得的损害赔偿。就业歧视和宪法侵权案件则比较难以达成和解协议。数据分析显示,24% 的被告会错过最初的和解机会, 61%的原告会错过最初的和解机会,只有15%的案件时双方同时同意用和解方式解决争端。 当一方对审判或动议结果不满时,常常会提交上诉申请。有一段时,人们普遍认为在庭审判决后,不太可能再和解,因胜者已获胜利。然而,实际上因民事上诉中,上诉费用常判归胜者,这促使双方倾向于在上诉前要求调解,以避免高额法律开销。而上诉法院对和解的推动也起了相当的作用。 2023年,上诉法院约半数民事上诉案件被推翻或修改。 因此,当事人双方需评估初审裁决的合理性,因其直接影响上诉结果。在人身伤害案中,律师需对判决赔偿与相似案件上诉结果进行比较,同时考虑上诉人支付保证金能力及被告人收款能力,这些均可能影响进行和解谈判的决策。 例如特朗普民事欺诈案的判决所示,担保公司总是要求上诉人提供全额现金担保作为签发担保书的条件。对于输的一方,即便原判决被停止执行,其利息仍然在不停的随时间增加。另以方面,对于赢的一方,若赔偿超过保险限额,需考量收款难度、成本及对方破产风险。有时,追偿方为规避上诉费用、延误及收款风险,会选择和解和接受即时支付的较低金额。 纽约地区的上诉法院在法院附属调解计划方面取得了成功。 联邦第二巡回法院1974年创立的CAMP计划引领了上诉调解潮流,成功调解数百上诉案件。该计划含全职及公益调解员。纽约州的第一、二、三庭区也实施了法庭辩论前调解,鼓励上诉人暂缓完善上诉,知道法庭举行了辩论前会议。书记官筛案排除特定类别,会议由无偿特别法官主持。迄今,已有2,295起民事上诉在辩论前提前处理。第三庭区于 1998 年创建了民事上诉和解计划。选定的民事上诉由法院任命的和解官进行调解谈判。法院将该计划视为其努力应对日益增加的工作量的一个重要因素。 第二司法管辖区于1974年创立的CAMP计划,主要针对未完善的上诉。法庭会议一般在受理上诉后三个月内举行,法院建议律师在会议前考虑推迟完善上诉。上诉案件由计划管理者根据上诉案件是否适合通过协商处理的评估结果进行选择。管理者会考虑解决或至少限制在上诉中提出的一个或多个问题的可能性,以及通过谈判达成最终解决方案的可能性。CAMP 会议由退休的法院法官和计划管理员主持。总之,CAMP 计划每年能成功解决约 10% 的已受理上诉案件。 第二司法局还设立了第二个调解项目,称为 “MCAMP”。该计划的重点是已经完善并正在等待排期的上诉案件,由法院任命的特别调解员进行。律师也可自由选择私人调解员。任何退休上诉法官都可以提供私人调解服务。简而言之,提起上诉是庭审的下一步,但并不排除当事人双方同时自己解决争端。 by